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近日,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浙江省家具与五金研究所浙江省轻工及五金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在杭州范围内开展了不锈钢毛巾架比较试验。结果显示,参与本次比较试验的19批次商品中,存在商家虚假宣传、内置填充物、标识标注不全、商家拒绝交易等问题。
据悉,浙江省消保委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新时代家居生活广场、华东陶瓷建材市场、长城五金市场、佳好佳装饰市场、杭州建华装饰材料市场、杭州石桥装饰城、月星家居广场等市场中,购买了19批次不锈钢毛巾架样品(每个批次买三件,其中两件检测、一件备样)。检测依据为QB/T 1560-2006《卫生间附属配件》。检测项目包括国家标准规定的3个主要指标:产品外观安全性能、静载荷、镀层耐腐蚀性能,以及商家宣称的材料化学成分。
比较试验结果显示,本次抽检的19批次商品中,商品外观安全性能、静载荷、镀层耐腐蚀性能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但有17个批次与商家(销售员)宣称的304不锈钢材料化学成分不相符,比例高达89%。有5个批次的产品管材内灌充作用不明的填充物(有沙石、混凝土等)。有3批次毛巾架未标示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本次比较试验只对样品负责。
浙江省消保委还透露,在秋涛路杭州市佳好佳装饰市场买样时,买样人员在其中的4家商铺挑选了不锈钢毛巾架并支付了货款,在随后去取货时,各家销售员均借口称货已卖完拒绝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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